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素质教育,加强教学七认真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分校“七认真”之星评选办法。
一、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教师教学“七认真”工作进行检查。
二、分管行政和教研组长对教师教学“七认真”工作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打分。
三、教导处每月评选“七认真”之星,即:检查成绩均分在95分以上(包含95分)。
四、教导处期末汇总每月检查的情况,评选一学期获得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七认真”之星的教师,为学期“七认真”之星,并与各位教师的绩效“七认真”工作考核挂钩。
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分校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