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于2017年6月3日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17 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我市禁放区域内(禁放区域示意图附背面)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宁静、绿色的生活环境,我们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请您和您的孩子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和您的孩子心手相携,共建美好生活。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您全家生活幸福、平安快乐!
我市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吴江区:松陵老城区东至运河,西至鲈乡路,南至笠泽路,北至江兴路; 同里镇东至环湖西路,西至大庙路,南至迎燕路,北至环镇北路;黎里镇东至 梅兰路,西至北栅东岸,南栅东岸,南至镇南路,北至镇西路,兴黎路,人民 东路;震泽镇东至禹迹桥闸,西至震泽中学运动场,南至砥定街,北至頓塘河,四面沿河。
(二)吴中区: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城 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
(三)相城区:东至与工业园区交界线,西至5228省道,南至与姑苏区交界线,北至太阳路。
(四)姑苏区:全区范围。
(五)苏州工业园区:东至中环东线(园区段),西至东环快速路,常台高速,南至东方大道,独墅湖西沿岸,黄天荡河,北至娄江快速路,与相城区交界线。
(六)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枫桥街道东至京杭运河,西至长江路,南至何山路北至鹿山路。
姑苏、吴中、相城、园区、虎丘禁放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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