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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分校一年级入学公告及入学政策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2浏览次数:

苏州市平江教育集团平江实验学校分校

2024年一年级入学政策公示

一、2024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分校施教区范围。

东至东环路以西,南至干将东路以北,西至环城河以东,北至娄江河以南。

包括:永林新村(含原长风新村)、东林里、东城明月、嘉吴苑、日规路、冯家村、娄门外下塘街(娄门下塘小区);东环新村(含原教师新村)、朗园;相门新村、丝院宿舍(苏大北小区);永林新村二区、新湘苑。

二、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

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

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光盘)。

5.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三、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67504990;联系人:老师;

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苏州市平江教育集团平江实验学校分校

2024年一年级入学公告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24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2024年我校一年级入学对象、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公示如下:

一、 入学对象

1.2017 9 月 1 日-2018 8 月 31 日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2.依据《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特殊需要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

1.请符合我校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家长,5月22日-5月28通过苏周到APP中“入学一件事”栏目进行信息采集。为了保证信息采集的有效性,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真实完整信息。

2.6月12日(周六至周日),根据需要到公办小学审核材料。

参加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根据《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办法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根据需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审核资料。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婴儿出生证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婴儿出生证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苏州市区无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入读公办学校,须申请积分入学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根据《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执行。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婴儿出生证原件、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

   4.按照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符合公办入学条件、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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