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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烟花爆竹 共享美丽蓝天

发布时间:2020-01-16浏览次数:

《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经20176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201781日起施行。今年我市禁放区域进一步扩大,为贯彻落实禁放规定,日前,苏州市平江教育集团平江实验学校分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落实2019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学校党员干部带头签署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党员承诺书》,承诺做到:

一、认真学习《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并自觉遵守规定内容,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宣传我市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劝导家人遵守禁放规定。

三、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禁放志愿者活动。

四、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

学校还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班会教育、微信公众号信息、电子屏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爆竹的规定。通过向学生宣讲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造成的环境污染,要求学生们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通过学生辐射到家庭,要求家长了解其危害,并认真执行,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通过家庭影响社会,让广大市民自觉行动起来,使我们的空气更清新,环境更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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