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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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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7-12-25浏览次数: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于201763日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17 8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我市禁放区域内(禁放区域示意图附背面)全年禁止任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宁静、绿色的生活环境,我们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请您和您的孩子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和您的孩子心手相携,共建美好生活。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您全家生活幸福、平安快乐!

     

    我市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吴江区:松陵老城区东至运河西至鲈乡路南至笠泽路北至江兴路; 同里镇东至环湖西路西至大庙路南至迎燕路北至环镇北路;黎里镇东至 梅兰路西至北栅东岸南栅东岸南至镇南路北至镇西路兴黎路人民 东路;震泽镇东至禹迹桥闸西至震泽中学运动场南至砥定街北至頓塘河四面沿河。

    (二)吴中区: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 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

    (三)相城区:东至与工业园区交界线西至5228省道南至与姑苏区交界线北至太阳路。

    (四)姑苏区:全区范围。

    (五)苏州工业园区:东至中环东线(园区段)西至东环快速路常台高速南至东方大道独墅湖西沿岸黄天荡河北至娄江快速路与相城区交界线。

    (六)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枫桥街道东至京杭运河西至长江路南至何山路北至鹿山路。



    姑苏、吴中、相城、园区、虎丘禁放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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