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分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18年1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奖励为学校兢兢业业工作的教师,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的表现,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力求建立高效率、高质量的科学管理体制,根据上级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分配原则
1.总额控制,浮动使用的原则。
2.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以考核为依据,绩效考核与岗位责任、工作数量、业绩等挂钩,向教育教学第一线倾斜。坚持“多劳多得,重任多得,优质多得”。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上以平时考核、期终考核和年度考核,业绩考核相结合。调动和保护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以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和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凝聚人心,形成学校发展合力。
三、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范畴
副组长:王玲妹、赵迅
组 员:邱雯燕、顾整明、施慧琼、熊诗文、王苏霞、孟佩婷
四、实施对象
本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考核内容
第一部分:基本奖励(65%)
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基本奖励包括两个部分:①工作量津贴(55%);②师德考核(10%)。
1.工作量津贴(55%)
在职教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和无条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结合平时和年度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者,可获工作量津贴。工作量津贴包括三个部分:①基本工作量津贴;②早读管理奖励;③午阅管理奖励。
几点说明:
(1)基本工作量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周课时数+大课间+素质活动+午餐管理。每学期初,由教导处根据姑苏教体[2014]123号文件以及本学期的总课时数、教师数、班级数核算教师的基本工作量。
(2)早读管理奖励。按时进入课堂,组织学生活动,无安全事故,以检查时老师在场为准,按10元一次奖励。
(3)午阅管理奖励。按时进入课堂,有序安排学生进行阅读、自修,无安全事故者,按20元一次奖励。
(4)当年因病(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一学期的,不参加奖励性绩效考核,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每天扣发金额按照总额÷全年工作天数(四舍五入后取整数),每学期累计病假10个工作日以内(不含10个工作日)按照每天额数扣除;超过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每天翻倍扣除。确因重大疾病因病住院,经考核组审定给予适当补助。教师因故请事假按病假不满10个工作日的金额每天翻倍扣除。
(5)按规定休产假、小产假,教师正常进行考核,扣除工作量补贴后享受奖励。(每天工作量=按照总额×55%÷全年工作天数计算)。
2.师德考核(10%)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建立并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教师要在认真写好《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的基础上接受学校考核。凡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升旗等活动,师德考核合格以上,无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均可全额享受。若有家长投诉,经师德考核组核实情况属实,情节不严重的每次扣除300元。
第二部分:特殊奖励(35%)
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特殊奖励包括以下五个部分:①教师发展奖励;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③各类管理岗位津贴及班主任奖励;④目标管理奖;⑤其他奖励项目。
(一)教师发展奖:主要包括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津贴;教学科研成果奖;师徒结对奖、听课互学奖、各项荣誉奖励等。
1.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津贴,由局统一考核发放。
2.人事局年度考核获优秀的老师奖励400元,获嘉奖的老师奖励1500元,获三等功的老师奖励3000元。(如果上级部门有奖励,学校不再奖励)
3.评为区级综合先进300元,单项荣誉200元,市级综合先进500元,单项荣誉300元。(如果上级部门有奖励,学校不再奖励)
4.教师各类竞赛评比奖:(指经省、市、区教育发展中心研究部门组织获奖,二等奖按80%发放,三等奖按60%发放。)
竞赛级别 |
校级 |
共同体 |
区 级 |
市 级 |
省 级 |
全 国 |
奖励金额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400 |
5.教师论文奖:(指经省、市、区教育发展中心研究部门评比获奖,区级以上论文由教师个人申报,经学校评审后上报)
获奖级别 |
校 级 |
区 级 |
市 级 |
省 级 |
全 国 |
奖励金额 |
30 |
50 |
100 |
200 |
300 |
6.文章发表奖:(指教育刊物、教育报纸或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发表的)
发表级别 |
区 级 |
市 级 |
省 级 |
全 国 |
奖励金额 |
100 |
200 |
300 |
400 |
第4、第5、第6项的说明:
①同一篇文章获奖或发表按最高级发放奖励,不重复奖励。所有奖项均凭该学期有效证书复印件登记结分,过期不予受理。
②此项奖励金为奖励竞赛获奖,不含骨干示范课和“七认真”检查公开课。
③“说课”比赛获奖的奖金为上述奖金级别的70%。
④同一内容的公开教学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首次按最高级别奖励金额兑现,第二次公开教学为应得奖励金额的一半。
⑤交流(沙龙):国家级200元、省级150元、市级100元、区级50元、校级30元。交流文章均应有证明,且应该是教育正规部门组织的,无证明的交流文章不予认定。
7.承担课题奖: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积累,每学期一次性奖励课题主持人300元,子课题组长 200元,课题组成员 150元。
8.师徒结对奖:经学校安排担任新教师师傅,并积极开展帮助指导工作,有师徒结对活动记录的,每学期奖励师傅200元。
9.听课互学奖:按要求每位老师每学期听满10节课为合格,每学期一次性奖励100元(学校中层每学期要听20节课为合格)。不满10节按每节10元扣除,超出1节奖励10元(超出部分100元封顶)。
10.教学展示奖:
教师按要求执教教研课,进行公开展示(附相关材料),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任务者每学期奖励100元。(无故缺席教研活动一次扣除50元,累加扣完为止)
对有准备的校级公开观摩课按每节100元奖励,共同体公开观摩课按每节200元奖励,区级公开观摩课按每节300元奖励;市级公开观摩课按每节400元奖励。(由市、区、共同体发证明认可)
对临时接受学校安排的开课任务,根据完成的质量分别给予一次200—300元不等的奖励。
(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包括“七认真”考核奖、质量考核奖和领先奖、辅导学生竞赛奖、教育常规评比奖等。
1.“七认真”考核奖:教师完成“七认真”工作,经教导处考核,每学期优秀奖励500元,合格奖励300元,每月当选“七认真之星”再奖50元。
2. 质量考核奖和领先奖:
在学校期末质量调研中,语数英学科的成绩达到学校要求的及格率的老师(一、二年级三门学科的合格率100%,三、四年级三门学科的合格率97%,五、六年级三门学科的合格率95%。每学期奖励300元,执教多班折中算。)
在区绿色达标调研中,质量领先,超过学校年级均分奖励200元,超过区均分奖励400元。
3.辅导学生竞赛奖:(要教育部门主办,并且必须是该教师辅导的,特等奖按120%发放,二等奖按80%发放,三等奖按60%发放。团体比赛翻倍奖励。校内比赛只计团体比赛。)
竞赛级别 |
校级 |
区 级 |
市 级 |
省 级 |
全 国 |
奖励金额 |
30 |
50 |
80 |
100 |
200 |
学生作品在报上或刊物上发表并注明是该教师辅导的,该教师可以每次奖励50元。
一般演出、活动、比赛带队50元一次。
若市级及以上比赛,无等次奖,只有优秀奖、纪念奖、推广奖等,则按50%发放奖励。有等次奖的,则优秀奖、纪念奖、推广奖等不予以认定。
4. 教育常规评比奖:
经德育处考核,获得“七彩文明班级”的班主任每学期一次性奖励300元班级常规管理奖,其副班享受100元。
5.体育教师训练:按每月150元计算。不训练不奖励,按实际时间结算。
(三)目标管理奖
1. 班主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做好应做的工作,通过考核获合格以上者,每月300元津贴。(每月300元已按月发放)
2. 副班主任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应做的工作,通过考核获合格以上者,每学期奖励400元。
3. 专室教师对所负责的专用教室的日常卫生、安全负责,并认真填写专室记录手册,经考核达到要求,每学期奖励150元。
4. 体育教师享受每学期室外津贴200元。
(四)管理岗位津贴:
1. 创建市区级称号荣誉奖:视当年创建工作量奖励做出特别贡献的教师,并用绩效发放部分余额进行全校共享奖励。
2. 正职校长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学校教代会考核,按规定享受奖励性工资的相应待遇。其他行政人员完成规定的工作量,经考核按规定享受相应奖励。
3. 学校中层在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相应工作的基础上与在职教师一起参加考核,按规定享受考核奖励。
4. 对于履行好职责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经校长室考核认可,每学期发放年级组长津贴500元,教研组长津贴500元,学校通讯员津贴500元。网络管理员每学期奖励400元。工会委员、团支部书记、卫生保健老师、学科负责人、共同体联系人每学期奖励200元。
(五)其他奖励:包括临时性工作补贴、安全责任奖、代课补贴奖 、全勤奖、日常规范奖、团队考核奖、突出贡献奖等。
1.毕业班语数英老师,经学校考核,根据完成工作的情况给予200元的奖励。对一年级班主任工作,根据完成工作的情况,且当年无任何安全事故,每学期奖励200元。
2.英语跨年级教学(该教师必须承担3个班以上教学任务)并跨三个班级的老师每学期发放津贴200元,如果承担3个班教学任务并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发放津贴200元。
3. 双班语文教学每学期发放津贴400元;双班数学教学每学期发放津贴200元,如果跨年级双班数学每学期再增加津贴200元。
4.代课奖励:按每节课20元结算,每学期末结清。代课条也可作调休之用,已经调休使用的代课条不再结算代课奖励。教师按学校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 6节代课可以调休一天,3节代课可以调休半天。
5.加班奖励:按每天100元结算。
6 .调休奖:教师寒暑假、节假日值班,教导处核实值班记录本和保安反馈记录后,开具调休单。教师按学校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可以凭调休单在一学年内作调休之用。结余调休单,每学期末可按每天100元结算(半天50元);获每学期末享受冲抵病事假一天待遇(一天调休单冲一天病假,两天调休单冲一天事假),用调休冲抵病、事假需自行补足当天课务(可用代课单等形式)。
7 . 全勤奖:一学期内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无零请假的,可获得全勤奖100元。(期末,可用代课单或调休单冲抵零请假,一节代课单可抵1小时零请假,半天调休单可抵3小时零请假。)
8.男教师年满57周岁,女教师年满52周岁,满工作量且一学期保持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每学期奖励200元。年满50周岁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每学期奖励200元。
9.护导安全奖:经行政带班考核记录,认真、准时参与每周护导工作,做到人到、眼到、心到,保证学生安全的教师获每学期一次性奖励200元奖励。(以检查为准,一次不到位扣除10元)
10.积极参与完成学校各部门布置的临时性额外或突击任务每次奖励50—100元,累计计算。
11.培养青年教师奖:对新教师在平时工作中主动关心、帮助,对青年教师成长产生积极影响的老教师按情况进行奖励200—500元不等。
12.新闻报道奖:积极撰写活动报道,班主任每月至少上传云平台2条信息,并向校园微信公众号投稿推送2条内容。学期末进行考核,达标者一次性奖励150元,表现突出的奖励每学期200元。数量不到在达标奖励的数额下酌情递减。
13.班级人数35人以上,语数英老师每学期奖励100元。以每班42人为标准,超出一人,语、数、英教师每人每月再奖励5元,执教多班取平均数。
14.小型竞赛出卷一次奖励50元,期中期末综合调研出卷一次奖励100元。
15.按计划认真上好“社团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无任何安全事故,并做好活动记录的,每次奖励20元。
16.期末获评优秀教研组的该教研组成员每人奖励100元,期末获评特色活动教研组的该教研组成员每人奖励50元。
17.期末评选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由教研组推荐,语文组为3人,数学组为2人,英语和综合组各为1人。获奖者每人奖励50元。
18.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年度学时达标者每学年奖励200元。
19.按要求完成安全教育平台教学任务,教育学时和学生安全作业完成率皆达100%,班主任每学期奖励100元。
20.教室内公物无人为损坏,每学期奖励班主任100元、副班主任50元。检查发现一次扣20元,三次以上全扣。
21.对奖励多余部分的资金设立安全管理奖,对执行好的教师给予800元、500元、300元不等的奖励。
在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时,学校将按上级规定的金额,对发放的金额总数进行严格控制,如金额总数大于上级财政拨款数额时,学校有权在教职工共享的特殊奖励项目中做调整。
(六)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
1.试用期(含见习期)未满的,奖励性绩效发放额度不超过人均数的70%。
2.当年度调入的,奖励性绩效根据本人绩效考核结果,按实际在本单位工作月份发放。
3.当年度退休的,奖励性绩效根据本人实际工作月份,按月发放。
4.在编人员外借到教体局以外部门工作的,奖励性绩效按人均数发放,如在外单位已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发放。
5.在编人员外借到教体局各部门工作的,奖励性绩效按人均数发放。
6.工勤岗位奖励性绩效根据本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发放额度不超过人均数的70%。
7.管理人员(含教辅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奖励性绩效根据本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发放额度不超过人均数的70%。
8.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奖励性绩效根据本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发放额度不超过人均数的60%。
9.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奖励性绩效不发放。
10.因违纪违规行为,受行政、党纪处分,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奖励性绩效不发放。
11.因涉嫌违纪被停职检查或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但暂缓确定等次的,奖励性绩效暂缓发放。
12.各类收费、回执未按时准确上交完成,每次扣除50元。
13.每学期中有严重教育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200元、300元或400元。
14.在教育、教学工作及遵纪守法方面犯错误或造成后果的(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重违反教育规律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1000元、2000元或3000元。
15.教师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看电影、电视,上课时间玩手机、打电话、发短信、不按照课表要求组织教学的一次扣除100元,并取消其考核评优以及评先的资格。
附则:
1.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均参加考核。
2.学校已有的考核规定、制度如与本方案不同,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结合
实际情况每学年进行修改。
3.本方案经二届二次教代会通过,自2018年度起执行。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